第1号补遗书
根据《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站所形象标识项目施工询价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站所形象标识项目施工询价文件》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询价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询价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补遗书
1、询价公告第六条中“4、报价人需支付本次询价代理费,询价代理服务收费为: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修改为“报价人需支付本次询价代理费,询价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成交价乘以98%再乘以下表相应的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进行计算,并由成交单位向询价代理单位缴纳。此项费用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中标金额(万元) |
|||
100以下 |
1.5% |
1.50% |
1.00% |
100-500 |
1.1% |
0.80% |
0.70%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采购人: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