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因项目建设需要,我公司拟对湖北交投监控通信中心及公路环保工程试验室一期工程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询价范围
该项目已完成发改委备案和初步设计,工程总容量为65.8kWp,本项目拟分别选用高效单晶硅300Wp规格共16.2kWp、双面PERC 310Wp规格共24.8kWp、高效异质结 310Wp规格共24.8kWp的电池组件,拟采用2台25kW和1台17kW逆变器(具体型号可以调整)。
本次询价为分项询价,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并网和伴随服务等交付询价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二、询价采购方式和内容
1、采购方式:国内公开询价。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湖北交投监控通信中心及公路环保工程试验室一期工程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服务。
4、施工工期:中标后按照询价人规定的工期完工,工期暂定为30天。
5、施工安装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湖北交投监控通信中心及公路环保工程试验室一期工程项目部
三、技术要求
1、在保证湖北交投监控通信中心及公路环保工程试验室一期工程光伏发电项目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突出体现经济性、优质性和先进性,本项目要采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施工工艺,并对项目的房屋结构和阴影遮挡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对本项目的最终建设规模作出分析,采用优质的设备及辅材,保证项目建成后的年发电量达到最大化;并通过最优的采购方案,降低工程造价。
2、国家关于光伏发电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等: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2.2本项目涉及的其他行业政策和规范、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与条例。
四、询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三项100kW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整体工程)的施工业绩,以项目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合同书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
4、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不良记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四级以上资质。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五、其它要求
1、报价人必须提供所用设备及材料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2、售后服务:本批询价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报价人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询价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询价人使用,报价人必须承担由此给询价人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报价人必须完全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报价人要求:报价人总报价为货物送达询价人指定地点,经询价人验收合格,并已交付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装卸、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4、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报价人必须承担由给询价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表(按装机容量每瓦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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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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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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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税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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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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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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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监控通信中心及公路环保工程试验室一期工程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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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含主材、辅材)、光伏电站并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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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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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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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 (盖章)
2、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相关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完成三项100kW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整体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合同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4、相关技术人员和设备资质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其它文件
6、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
七、评审办法
1、评标原则
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要求的情况下,询价人可以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中标人。
2、评审程序
询价人对每个报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评分办法
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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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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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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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全(10分)不齐全(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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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资质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四级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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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10分);二级(20分);一级(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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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三年完成100kW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整体工程)的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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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10分)三项及以上(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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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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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10分)优秀(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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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用设备及材料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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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0分)完全(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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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供的货物满足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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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0分)完全(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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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业绩得分小计(1+2+3+4+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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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得分(计算依据:最低报价满分,实际得分=最低报价/实际报价×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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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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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限价
本次询价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3元/瓦,超出该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认可。
5、中标人确定方式
(1)通过评审的投标单位经过综合评分后,评分最高的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2)询价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无特殊情况时,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询价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评标全过程由项目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八、特别说明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报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3、报价书未提供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未提供响应产品所有的彩图用检验资料。
4、报价文件未密封完好或未加盖公章。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报价文件应在2019年3月1日17:00点前递交至询价人,逾期将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1007室
十、支付方式
询价人按下列日期和金额向中标人支付各阶段合同费用:
支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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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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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验收合格且并网发电后6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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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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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0日内,且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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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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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保期满(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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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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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直接向询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开标及合同签订
询价人将根据有关单位的报价文件,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择报价人进行技术和商务条款的洽谈,并签定正式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询价人:湖北交投新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1007室
邮 编:430074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7-87574739/18971594903(工作时间)
附表:湖北交投监控通信中心及公路环保工程试验室一期工程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材料清单.doc
湖北交投新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