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项目建设需要,我公司拟对湖北交投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的规划及其他技术服务进行询价。
一、询价范围
湖北交投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的规划,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规划阶段:负责收集湖北交投区域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规划、社会经济现状与发展规划、电力概况与发展规划、电网地理接线图、土地利用规划、林地分布、生态红线及其他限制因素等基础资料;负责收集区域中的风资源数据(尽可能收集区域中尺度数据、气象站数据、区域已有测风资源观测数据、风电场运行数据及其他可利用的风资源数据)。确定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分散式风电的发展思路和规划目标;评估风能资源,分析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提出未来风能资源开发利用思路及分散式风电开发利用空间;分析分散式风电建设条件,初步查明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的电力接入与消纳、土地利用、林地、生态红线及其他相关外部基础条件;结合风能资源的分布于利用特征、建设条件特征,确定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布局及开发建设时序;进行分散式风电投资匡算,进行经济和社会效益分许;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分析规划落实的保障措施。编制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报告,报告除应执行湖北省市(州)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技术规定。
二、询价采购方式和内容
1、采购方式:国内公开询价。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湖北交投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的规划和其它技术服务等。
三、技术要求
1、湖北交投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报告应按照湖北省市(州)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报告编制办法的要求执行,将“概述”列为规划报告第一章,一次编排。报告整体上应简洁明了,突出重点。
2、国家关于风力发电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等: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2.2本项目涉及的其他行业政策和规范、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与条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近四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不良记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5、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16、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五、应提交的报告、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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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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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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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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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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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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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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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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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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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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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3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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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报价文件应在2019年 3 月 1 日17:00点前递交至询价人,逾期将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1007室
七、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表(按装机容量每千瓦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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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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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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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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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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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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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规划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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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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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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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 (盖章)
2、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相关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近四年(2015年至2019年)从事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合同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4、相关技术人员和设备资质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其它文件
八、评审办法
(一)评标原则
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
(二)评标小组的组成
本次询价评审小组将由询价人公司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监督部门、合同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三)评审程序
评标小组对每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评审条件
报价人应根据报价文件要求完成报价文件,评标小组对报价人评审的内容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5、企业近四年(2015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6、报价的合理性。
(五)投标限价
本次询价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万,超出该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认可。
(六)中标人确定方式
1、通过评审的投标单位经过综合评分后,根据得分依次确定中标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无特殊情况时,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评标全过程由项目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九、支付方式
甲方按下列日期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费用:
支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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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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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开发建设规划报告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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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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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发建设规划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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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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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保期满(开发建设规划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一年)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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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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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开标及合同签订
采购人将根据有关单位的投标文件,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择单位进行技术和商务条款的洽谈,并签定正式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询价人:湖北交投新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1007室
邮 编:430074
联系人:夏桂胜
电 话:027- 87574738(工作时间) 18986109240
湖北交投新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