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遴选概述
为规范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投集团”或“遴选人”) 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材料供应商和检测单位的选择,严格控制工程材料质量和检测服务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省交投集团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建立材料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或“申请人”)备选库和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或“申请人”)备选库。
本次遴选备选库有效期: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
2、遴选内容
本次遴选内容:对2021-2024年度省交投集团建设项目材料供应商及检测单位进行入库遴选,其中材料供应商负责支座、伸缩装置、减水剂、隧道防水材料、速凝剂及预应力管道压(灌)浆材料的材料供应;检测单位负责高边坡监测监控、隧道监控量测(含超前地质预报)、桥梁桩基检测、路基软基处理检测(含沉降观测)的检测监测工作,具体合同包划分详见遴选公告附录。
3、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3.1申请入库单位应满足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遴选公告附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供货商可同时对材料供应类中多个合同包提出申请,且允许最多通过6个合同包中选;检测单位可同时对检测类中多个合同包提出申请,且允许最多通过4个合同包中选。
4.申请文件评审方法
本次遴选评审供应商CL-1、CL-2、CL-3、CL-4、CL-5、CL-6合同包和检测单位JC-1、JC-2、JC-3、JC-4合同包均采用有限数量制。
5. 遴选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愿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北京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购买遴选文件。遴选文件发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合同包,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6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大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按规定缴纳申请保证金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jiezn.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选 聘 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邮 编:430074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7-87574801
传 真:027-87574859
遴选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政编码:430033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27-83733449
传 真:027-83600777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2021年5月26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材料供应商
合同包 |
资质等级要求 |
CL-1 (支座)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CL-2 (伸缩装置)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CL-3 (减水剂)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CL-4 (隧道防水材料)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CL-5 (速凝剂)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CL-6 (压(灌)浆材料)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检测单位
合同包 |
资质等级要求 |
JC-1 (桩基检测) |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资质; 3、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
JC-2 (软基检测)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资质。 |
JC-3 (高边坡监测监控)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专业)。
|
JC-4 (隧道监控量测)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
注:遴选申请人的相关资质(含JC-1合同包资质认定证书(CMA)等)可以是申请人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持有,如上述资质持有人为申请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的应由申请人另外出具申请人与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隶属关系证明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附在表3-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后。若该资质、业绩由申请人的子公司持有,将不予认可。
附录2 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材料供应商
合同包 |
业 绩 要 求 |
CL-1 (支座) |
2020年以来总计具有5000万元的支座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的签订时间和金额计) |
CL-2 (伸缩装置) |
2020年以来总计具有1000万元的伸缩装置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的签订时间和金额计) |
CL-3 (减水剂) |
2020年以来总计具有5000吨的混凝土减水剂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的签订时间和数量计) |
CL-4 (隧道防水材料) |
2020年以来总计具有1000万元的防水材料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的签订时间和金额计) |
CL-5 (速凝剂) |
2020年以来总计具有500吨的速凝剂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的签订时间和数量计) |
CL-6 (压(灌)浆材料) |
2020年以来总计具有1000吨的预应力管道压(灌)浆材料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的签订时间和数量计) |
注:材料供应商的业绩认定的时间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必须于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检测单位
合同包 |
业 绩 要 求 |
JC-1 (桩基检测) |
近3年承担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桥梁桩基检测项目合同。 |
JC-2 (软基检测) |
近3年承担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软基处理检测(或沉降观测)项目。 |
JC-3 (高边坡监测监控) |
近3年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的30m以上高边坡监测监控项目。 |
JC-4 (隧道监控量测) |
近3年承担过1个1000m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长隧道的隧道监控量测项目或1个1000m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长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项目。 |
注:1、检测单位业绩认定的时间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必须于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遴选申请人的相关业绩可以是申请人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持有,如上述业绩持有人为申请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的应由申请人另外出具申请人与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隶属关系证明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附在表3-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后。若该资质、业绩由申请人的子公司持有,将不予认可。
3、证明材料要求:申请文件表3-2后须附业主或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单位或土建施工承包人(含项目部、项目分部)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定。
4、同一高速公路项目签订多项检测(监控监测)合同的,业绩数量按签订的合同数量予以认定。
附录3 资格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材料供应商
合同包 |
财 务 要 求 |
CL-1 (支座) |
1、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2、近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CL-2 (伸缩装置) |
1、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5000万元; 2、近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CL-3 (减水剂) |
1、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1500万元; 2、近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CL-4 (隧道防水材料) |
1、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1500万元; 2、近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CL-5 (速凝剂) |
1、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1500万元; 2、近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CL-6 (压(灌)浆材料) |
1、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1500万元; 2、近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检测单位
JC-1 (桩基检测) |
1、近3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近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JC-2 (软基检测) |
注:近3年是指2017年、2018年、2019年,申请人应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附2017~2019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附录4 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材料供应商要求: 1、申请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2、申请人没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检测单位要求: 1、申请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2、申请人没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未被列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评定为D级的单位。 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申请人须根据申请文件格式中“申请人信誉声明”附件的要求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的信用评价等级的截图。
附录5 遴选备选库的管理机制
1、本次遴选备选库的有效期为3年(2021年8月~2024年7月)。遴选人将对入库单位实行进入及退出动态管理机制,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在质检时发现不合格的,检测单位的检测服务工作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影响履约的,或在入库期间发生不满足遴选文件相关要求的,将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
2、入选材料供应商备选库的单位在备选库有限期内供省交投集团及所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或管理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含高速公路、独立桥隧、铁路、水运、港口码头等)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选择。入选检测单位备选库的单位在备选库有限期内供省交投集团及所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或管理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含高速公路、独立桥隧、铁路、水运、港口码头等)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等单位优先选择。(优先选择包含直接委托、询价、比选等方式。)单独公开招标的相应供应商和检测单位的项目不在此范围之内。
3、在本次遴选备选库的有效期内,入库单位如有违反廉政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将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
4、为加强和规范省交投集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试验检测单位及专项产品供应商的市场秩序,切实发挥试验检测和专项产品供应商在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强化失信惩戒机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省交投集团决定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试验检测单位、专项产品供应商建立诚信履约及“黑名单”制度。对被限制其市场准入的检测单位及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库的专项产品供应商,由省交投集团建设管理部门在集团网站或其他方式对外公布,从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参与省交投集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试验检测和专项产品供应商资格。凡在上一遴选周期内被限制其市场准入专项试验检测的单位和专项产品供应商,参与省交投集团下一入库周期专项试验检测单位和专项产品供应商“备选库”遴选时将扣除诚信履约得分。具体要求详见遴选文件附件3、附件4。
5、合同的签订:
5.1供货合同的签订
供货合同由遴选人下属各建设管理单位与申请人直接签订,或由各项目施工单位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货物规格、数量、合同价格、供货时间等按供货合同执行。
5.2检测合同的签订
检测合同由各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项目分部)、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单位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与其选择的入库单位签订,并各由施工单位(项目部,项目分部)、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单位支付合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