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与驻在单位贯通协同的监督网络,近日,派驻纪检二十一组向高路公司提出建议,研究制定高路公司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以“四项十五条”具体内容厘定压实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是宣传教育之责。负责组织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各项制度规定,丰富宣传教育阵地,结合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廉洁从业氛围。
二是督促落实之责。负责督促本单位落实上级政策精神、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督促落实依规治企、企务公开有关制度。
三是提醒预防之责。关注本单位资金使用、招标采购、奖惩考核等重要决策事项,关注本单位廉洁从业状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提醒,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违规问题和重要事项。
四是检查把关之责。加强业务风险研判,参与招标、合同、计量、签证等业务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检查,督促业务部门遵守法规制度和工作流程,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