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保障医院党风廉政工作的基础,是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市府关于党风廉 政建设精神的基本要求。为使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形 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党风廉政管理网络,现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 2、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的目标管理,与医院的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范围 1、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党政一把手对党委及医院行政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负全面领导责任。 3、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员科主任对所在科室党员及干部的党风廉政负全面责任。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 1、党委负责对领导干部及党员的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党内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的业绩评定、奖惩、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4、纪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措施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不定期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对反腐败的认识及自觉抵制的能力。 3、加强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从制度上得到保证。 4、纪委每年对医院的党风廉政状况进行检查,并结合党员的民主评议和支部达标创先进行考核。 香港正版内部资料大公开2024纪委 2010年8月(修订) |